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我跟女朋友买婚房,人穷所以买的是装修过的商品房。
遇到的情况是:
房产证上写的是A的名字,但是真正出钱买这套房子的是B,B是实际掌控者。
A是个有点白目的中年人,B是公务员。
房子是32W,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还有20多W,跟B协商过后决定由我们买方去借钱替他将房产证赎回,再过户。
我们借钱是需要利息的。
我们付了2W定金,9W首付+借的15W赎回房产证。
按照我们之前垫付的钱算,我们如今只欠他32-2-9-15=6万。一方面要给尾款,一方面要还之前借的15W,所以我们必须过户后贷款26W才能付清。问题来了,我们在过户后才发现,这个B以前放过高利贷,最近好像资金断链,所以才把房子卖掉。而银行放贷肯定是只能用A名下的银行卡(实际是B拿着那张卡),我担心B拿到放款后私吞26W。现在提交过户手续才一天,后面肯定要走贷款程序了。为了防止他不守信私吞,有什么办法可以制约他?
我跟女朋友商量过两个办法都不行,一个是我们拿放款的银行卡,但是他可以等放款后立即挂失新办,我们拿卡没用pass;另一个是跟B办一张联名账户,但是联名账户不能用作银行放款账户,pass。目前我手上只有他写的收条,证明赎房产证的钱是我们出的,可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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