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题者所问应该属于小产权房,按照上面的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受《物权法》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只能通过《合同法》等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因为房屋价值的变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建议谨慎购买小产权房。
关于房产证登记的期限到期后如何处理,目前法律尚未统一规定,可以参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16﹞6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但是七十年以后房子归谁所有啊?
哦,我们同命相连吗?
追答我还没买房子了
也买不起呀
追问慢慢来,一切都会有的!
追答没有的,我一个月才3千多快,用都不够,打工买不起呀
追问三千多不算很少了,继续努力l
是的,在镇上.
追答现在我们农村都改成房产证了,原先的土地使用证都作废了
追问是吗!可我们这里还没有实行.
追答你是哪里的?
你也可以去社会管理中心申报房产证,因为你的是老的房产是用证,其实你早就该去办理申报了。
追问山东郓城
追答带上户口本和原先的房产使用证
你家的是老房子?小区的吗?
追问不是的.我是其他村的,在镇上买的商品房.
追答住了多少年了?
追问刚一年多一点!
追答那你要赶紧找物业或者社会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证。其实最直接的还是开发商。
开发开发商卖给你的时候就应该是房产证而不是使用权。使用权在法律上是没有效的
如果现在开发商说房子要收回房子,打官司也是他们赢。使用证只能说明你在使用房子,房子的使用权不在你手里。你要有房产证才能说明你是房主。
使用权就好像是开发商把房主租给你一样。有房产证了说明你就是房主的主人。
现在都是只有70年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