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中累犯增加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是说第一次犯罪时不满18周岁吗?

这几种情况,
1. 第一次犯罪不满18,第二次满了18
2. 第一次第二次均不满18
这都不属于累犯的范畴,是这样理解的吗?
第一次犯罪不满18,第二次满了18 那这种情况呢?能够成累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修正案八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不构成累犯。从理论上说,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多少次罪,均不构成累犯。因此,第一次犯罪不满18,第二次满了18 这种情况不构成累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3
第二次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就不构成累犯的。
第2个回答  2011-05-03
我们这里的法院实际是按照你所说的1来认定的。追问

第一次犯罪不满18,第二次满了18 来认定构成还是不构成累犯?

第3个回答  2011-05-03
应该是累犯时不满18周岁
第4个回答  2011-05-03
应该是第二次不满18岁。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