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意思如下:

即事明理、断事以理,中国古代法理寓于政事、狱事与细事之中,是评定具体的社会生活事务是非曲直的依据。

在中国古代广阔而丰富的生活世界中,法理是具体的“事”的经验沉淀。一方面,中国古代法律缘起于社会生活事务,所谓“刑起于兵”,又直面社会生活事务,所谓“断事以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法理深受“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的思想传统影响,拒绝脱离质料(社会生活事务)而诉诸形式(抽象学理)的绝对普遍性,

强调即事明理的具体普遍性。“事”与“史”本一字之分化,既是日常生活用语,又是古典哲学术语。《庄子·天下篇》言“《书》以道事”,熊十力释之曰:“上世圣王,建国缮群之大经大法,乃至一切洪纤巨细之务,通名为事。”“事”字沟通古今、含义丰富,对它的关照可使今人领会古人因事见理的思想世界。

为了使叙述井然,按照“事”的意义范围和记述载体,区分为政事、狱事和细事。其中,政事载于经史典籍,是言说法理的思想文化基底;狱事载于龟鉴、书判和汇览等刑案著述,是言说法理的主要对象;

细事载于田土契约,是成文法之外的法理,也即日本学者滋贺秀三所谓的“私法性论理”。古代刑官诵读经史以明政事,掌理刑名以断狱事,谆谕礼义以平细事,深刻体现着法理的经验之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