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 盆友一家私企和央企合资(但由央企管理)注销原公司名字更换现有公司名字并更换劳动合同,

合同不合员工利益大部分罢签,后威胁调离或离职,大部分已经签订,员工要求赔偿工龄补偿金被拒。请问怎么索取补偿金?
现有公司应该赔偿员工么?

企业合并分立不影响原合同继续履行。不签新合同的结果是可能导致原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企业内部情况的变更只要不影响员工劳动合同正常履行,则不能作为员工要求获得额外利益的借口。我不知道新单位的合同是如何订的,如果明显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则单位有过错。如果合同条件未明显低于原合同标准,而是员工是想借此机会获得更多利益,则只会自寻烦恼,而且得不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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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0
这个需要咨询当地律师,并且需要明确合同的合法性。
第2个回答  2011-07-10
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认真看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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