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官、职、差遣分离制度具体是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宋承唐制”③。此唐制,实为唐后期之制。“唐制,省、部、寺、监之官备员而已,无所职掌,别领内外任使,而省、部、寺、监别设主判官员额。”④赵宋立国之初,其官职因袭唐末、五代之制,即不脱唐末以来“紊乱”官制的窠臼。 此所谓“紊乱”,主要是指《唐六典》那一套整齐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行政管理制度,名义上存在,实际上已逐步为临时差遣所动摇,以致“尚循唐制”之“本朝”官制,“皆空存其名而无其实”⑤。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北宋前期的官制。
  差遣代替职事官——正官,在宋初,实出于稳定人心、巩固政权之必须,又有提拔资序低而有才干的新进之士担任要职、安置无能或不甘臣服官员于闲散之便,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与之同时,也带来了明显的弊病。原来的省台寺监官,变成了闲散官或阶官,除非特敕,不治本司事,造成了官制的紊乱。诚如马端临所述:
  宋朝设官之制,名号品秩一切袭用唐旧。然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中书、门下〔省〕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位版、流外较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领,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左、右谏议无言贵,而起居郎、起居舍人不执记事之笔,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补阙、拾遗改为司谏、正言而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七八;秘书、殿中二省,名存实废;惟内侍所掌,犹仿佛故事;九寺五监,尤为空官。六统军、十六卫,每遇大礼、朝会,但遣官摄事,以备仪范;天圣中,始以环卫官补宗室子。东宫官不常置。公主无邑司。节度使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虽带都督之名,而实不行都督之事。京府以及四方大镇,皆有牧尹,而类非亲王不除。诸路无观察、采访,而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特以为右列叙迁之宠;虽有正任、遥领,大率不亲本州之务。诸司使副,有东班、西班,又有横班;横班之有职事者,独合门、客省、四方馆,略有典掌,其他悉无所领。此其大概也。至于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这一大段文字,精辟地概括了北宋前期官制的特色。士大夫对当时官制中名不符实、机构重三叠四十分不满,大声疾呼要求正名。司马光抨击道:“今之所谓官,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古之官也。官所以任能,爵所以酬功。今官爵浑淆,品秩紊乱,名实不副,员数滥溢,是以官吏愈多,而万事益废。”
  神宗元丰改官制后,“官”与“差遣”分离的局面结束,职事官与差遣统一;而文臣专定“寄禄官”代替北宋前期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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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0
你这个需要回答的东西态度了,没有分是没人愿意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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