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要克服几种意识

如题所述

要切实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至少须增强以下“八种意识”:

  一是为民代言的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当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全县人民对自己工作的认同和肯定,不仅感到光荣,而且更感到责任重大,要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就是压力,有压力才有紧迫感,才有动力。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才能有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才能积极履职,自觉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不断求知的学习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数是从党委、“一府两院”岗位上转岗的,刚任人大工作确实需要一段适应过程。要尽快适应并切实担负起本职工作,就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思想和多种困难,坚持不断学习,掌握人大工作基本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必备的业务知识。一方面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及人大业务知识。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向行家里手求教,学习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学习要有韧劲、长劲,贵在坚持,不可临时抱佛脚。只有坚持不断“充电”,才能使自己适应新形势,胜任所担负的本职工作。

  三是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上述职权,就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要做到依法履职,就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无论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还是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参加各种会议,还是平时工作,都要使自己的言行与法有据,不可与法律法规相悖。只有坚持依法履职,才能有效地做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带头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当好普法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

  四是情系人民的公仆意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大代表人民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天职。要当好一名称职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负全县人民重托,就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是坚持根本的大局意识。人大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增强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摆正位置,立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绝不能站在小圈圈内,盯在小问题上,跳不出,看不远。这是根本,必须坚持。坚持这一条,工作就有方向,就能取得成效,就会得到组织的肯定、人民的拥护和称赞。

  六是突出重点的实效意识。做工作要讲求实效,无效的工作,或者影响大多数人利益、国家利益的事不可做。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履行好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维护好全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任务是艰巨繁重的。如何才能使县人大工作取得实效,我觉得关键一条就是要善于抓工作重点,突出重点。重点是相对而言的,有时期重点,有内容重点。抓重点就是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归纳、筛选出一些涉及面广、关乎众多人利益或全局利益、影响大、需要及时处理的工作,作为一年内或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去抓,抓出成效。千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什么也抓不住。

  七是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与社会发展的灵魂和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有科技创新、企业创新、文化创新、理论创新等等。我觉得要使县人大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克服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在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只有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汲取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本县的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新办法、新举措,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八是严于律己的表率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受人民重托,为人民履职,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能严于律己做表率,常委会才能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因此,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何时何地、言谈与行为,都应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经常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模范带头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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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6
要切实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至少须增强以下“八种意识”:
  一是为民代言的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当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全县人民对自己工作的认同和肯定,不仅感到光荣,而且更感到责任重大,要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就是压力,有压力才有紧迫感,才有动力。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才能有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才能积极履职,自觉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不断求知的学习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数是从党委、“一府两院”岗位上转岗的,刚任人大工作确实需要一段适应过程。要尽快适应并切实担负起本职工作,就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思想和多种困难,坚持不断学习,掌握人大工作基本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必备的业务知识。一方面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及人大业务知识。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向行家里手求教,学习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学习要有韧劲、长劲,贵在坚持,不可临时抱佛脚。只有坚持不断“充电”,才能使自己适应新形势,胜任所担负的本职工作。
  三是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上述职权,就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要做到依法履职,就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无论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还是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参加各种会议,还是平时工作,都要使自己的言行与法有据,不可与法律法规相悖。只有坚持依法履职,才能有效地做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带头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当好普法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
  四是情系人民的公仆意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大代表人民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天职。要当好一名称职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负全县人民重托,就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是坚持根本的大局意识。人大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增强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摆正位置,立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绝不能站在小圈圈内,盯在小问题上,跳不出,看不远。这是根本,必须坚持。坚持这一条,工作就有方向,就能取得成效,就会得到组织的肯定、人民的拥护和称赞。
  六是突出重点的实效意识。做工作要讲求实效,无效的工作,或者影响大多数人利益、国家利益的事不可做。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履行好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维护好全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任务是艰巨繁重的。如何才能使县人大工作取得实效,我觉得关键一条就是要善于抓工作重点,突出重点。重点是相对而言的,有时期重点,有内容重点。抓重点就是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归纳、筛选出一些涉及面广、关乎众多人利益或全局利益、影响大、需要及时处理的工作,作为一年内或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去抓,抓出成效。千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什么也抓不住。
  七是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民族进步与社会发展的灵魂和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有科技创新、企业创新、文化创新、理论创新等等。我觉得要使县人大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克服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在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只有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汲取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本县的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新办法、新举措,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八是严于律己的表率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受人民重托,为人民履职,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能严于律己做表率,常委会才能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因此,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何时何地、言谈与行为,都应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经常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模范带头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张昌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16
负人民重托,至少负人民重托,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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