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元首之权、议会的产生及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比较法、德两者政治的异同

如题所述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法国的共和政体,规定行政权由总统及其任命的部长行使,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参议院对众议院的立法和总统的行政具有制衡作用。

《德意志帝国宪法》对帝国的国家体制和政权组成形式作了明确规定,由普鲁士掌握帝国最高行政权,宪法赋予帝国皇帝(普鲁士国王)和宰相(普鲁士宰相)以极大权力,宰相由世袭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共同行使,但由民选产生的帝国议会处于从属的地位。

法国共和制和德国君主立宪制虽然同属于资产阶级政治体制,

但两种制度具有明显的区别:
①国家元首的产生办法不同,法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德国皇帝则是世袭,凌驾于议会之上。

②两国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不同,法国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而德国则是行政权控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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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1
烦死了,不会OK
第2个回答  2013-10-21
是现阶段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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