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如何规避20年限制

如题所述

我是四川成都人,租了一栋6层楼的房屋,共700㎡,因该房屋为农民自建安置房且未办理房产手续(2004年修建的底框砖混结构,08年地震期间至今未出现任何裂缝与破损),现在不能报消防审查。前期也是别人在开旅馆,消防审查是由镇派出所现场审查,因为去年区公安局取消了派出所的消防审查,改由区消防队统一管理,统一审查,我租的房屋因为没有房产证,区消防队不接受我的申请材料,而且说我的旅馆没有双消防通道,我已将3层以上房屋闲置,按规范3层以下的公共建筑只需要一个楼梯就行,但区消防队还是不受理我的申请(水电气均为商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今年特种行业许可证要年审了,因无法提供消防审查意见,该证即将作废,迫于无奈想到能否将旅馆改为出租屋,进行日租经营,请问律师朋友们,我需要注意什么法律法规,能否这样做,是否需要每天将房屋租赁合同报镇派出所备案?报送备案材料有无时间要求?以及还需注意哪些特殊情况?谢谢律师朋友们了,实在是一家人的钱全都投在这个上面了,家人的生计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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