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7年,突然被解雇,该赔多少?

父亲今年53岁整,在深圳光明新区一家工厂工作已17年,工厂老板在2014年年初突然说要解雇我的父亲。理由是工厂经营业绩不佳,将工厂承包给别人。工厂也一直没有给我的父亲买养老保险。问工厂应该赔我的父亲多少钱?

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工厂已承包为由解雇你父亲不符合劳动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行为构成违约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所以,你父亲在工厂工作17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你父亲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然或者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17 x 解雇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x 2

另外,你说的养老保险在经济仲裁时主张要求补缴。追问

那么这样补偿需要怎么样的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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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8
你好,无原因辞退,需要公司按年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个标准,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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