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11月末进行盘点时发现在产品及产成品数量与账面不一致,盈亏皆有,分析原因是前期生产统计数量错误。如果直接报亏,好像在年底还需向税务局报送说明材料,是不是很麻烦?可不可以直接在本月的生产统计表中按前期错误直接调整增加或减少数量。另外我公司原材料消耗按月末库存反算消耗量,调整数量不影响实际原材料消耗。想请教高手这样做可以吗?税局查账时会有问题吗?先在此谢谢了!
如果总数量与总金额仓库与总帐一致,只是规格乱的话只需做内部调整,将帐面数调整成实际库存数.税局查帐时也能讲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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