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的情况

如题所述

这个情况的话,前期提交商标注册时要尽量避免过于直白的表达,文字表达上要做到有自己的特点,还有就是可以通过大量的使用,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辨识性,只要向公众一提到该商标就能想到是特定的产品,一般只要前期做好审查,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做,很少会出现因缺乏显著性特征而被驳回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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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2

一、商标复审申请程序

1、复审费用:复审商标需要支付750元官费;

2、申请材料:商标评审案件的共同申请人和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办理商标评审事宜,应当依照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一个代表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体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时间 :申请商标评审需要的时间是6个月左右通知;

4、填写评审申请表或者中国商标网下载。

5、申请人评审申请的商标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

6、申请条件: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有被申请人的,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评审商标发生转让、移转、变更,已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尚未核准公告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

7、申请部门:在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所属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委员会。

二、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无效宣告的案件;不服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不服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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