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新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培训费的明确规定,培训费的范围是什么,即培训费的范畴是什么,所涵盖的是哪些方面。就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员工培训费,扣除数额怎么控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重点是企业关于培训费的利用,避免与劳动者的纠纷

新劳动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相关法条有两个:

1.《劳动法》第68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2.《劳动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扩展资料

新劳动法中关于培训费违约金还有以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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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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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培训费用,首先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法定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培训前签订了培训协议

2、培训协议中,依法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其次,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在培训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有关服务期约定,在培训结束后,不进入或中断履行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因严重违纪或其他有损用人单位利益的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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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3

1、新劳动法中没有关于培训费的明确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培训费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3、企业在员工违反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时可以扣除员工的培训费,具体扣除的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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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3

一、相关法条有《劳动法》第68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二、《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培训费指与培训有关的一切费用。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订立服务期协议,只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数额有限制(见上法条)。

扩展资料:

预算

培训经费预算是指在一段时期(通常是12个月)内培训部门所需要的全部开支。这些费用将用于组织内部的培训。组织培训的总预算多少不一,这是正常的,但应该有一个适当的比例。

国际大公司的培训总预算一般占上一年的总销售额的1%一3%,最高达7%,平均达1.5%,而我国许多企业却在0.5%以下。

通常要获得培训成本的精确数据十分困难,但我们可以估算出一个特定时期内各种培训费用支出的大概总和。这类预计成本的方法,一旦为管理层同意,被称为预算。

一般而言,课程费用的确定包含三个方面:准备费用、指导课程的费用和管理费用。

(1)准备费用。包括打字费用、通讯费用、课程设计费用和其他课前准备工作所花去的费用。

(2)指导课程的费用,是直接和培训项目相联系的费用。

它一般包括培训师的薪水、学员的薪水、场地费、咨询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3)管理费用。包括对培训中薪水进行评估的费用、交通费用、雇员费用以及传单费用、手册、笔纸、文件夹和其他办公杂项费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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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0

一、相关法条有《劳动法》第68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二、《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培训费指与培训有关的一切费用。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订立服务期协议,只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才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数额有限制(见上法条)。

拓展资料:

一、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

二、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

三、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四、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

五、综合定额标准是相关费用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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