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大理寺是一个什么部门

如题所述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

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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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

因此,“寺”原来并非专指佛寺,而是一般官署、官府的通称。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 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

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如果要按现代的公检法司系统类比,大理寺差不多相当于最高法院。但它只是最高法院的一部分。

例如唐朝的司法系统分成三块,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京师徒刑以上案件以及州县呈报的疑难案件,经过审定后送交刑部复核,再申报中书门下,大案及死刑要奏请皇帝批准。

刑部负责复核大理寺审定的流刑以下罪及州县判处的徒刑以上罪,死刑不论在京在外,都要由刑部复奏,请示皇帝批准,再由大理寺复审判决;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事务。有大案要案,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要派人联合审案,叫做“三司推事”,后来它又有了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 “三司会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理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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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6
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主要就是审理案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
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唐代大理寺是中央专门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审理中央官吏徒刑以上的案件;其次,它还有审理天下疑狱以及奉旨遣使推勘地方案件之职。它并不审理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它不是唯一的中央审判机关,也没有徒刑、流刑和死刑的终审权,不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16
明代审判机关合称“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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