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如题所述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三年整顿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提出并实施了乡村两级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初步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路子。

  1996年初,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中,我市采取边整顿边调研的办法,围绕“如何巩固整顿成果”等课题,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进行了广泛细致的调查,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办事不公开、制度不健全、干部作风不扎实等。市委对此进行了分析,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的高度,提出了农村党建工作要上新水平,就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建立一套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对乡村党建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高标准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高素质的乡村干部队伍,解决农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实现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六个好”的目标,把乡村两级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提高全市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整个管理体系由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和管理系统组成。管理对象是乡村两级组织和主要干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职责界定、职数配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等。管理系统主要由五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

  职责系统。根据乡村两级组织的职能和乡村干部的岗位确定其责任和目标。在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定岗位的基础上,对一些界定不够清晰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一些重叠交叉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

  制度系统。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党委紧紧围绕“六个好”目标,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廉洁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党委推荐和任免干部制度、党委协调各组织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乡村干部培训学习制度等。农村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建立健全支部定期报告工作、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联户扶贫、财务管理等项制度。乡村两级制度体系,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程序系统。在健全制度的同时,市委对乡村两级一些原则性强、容易产生偏差的工作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重大问题决策、推荐和任免干部、民主评议干部、民主生活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事项,并制定了工作程序图。

  考评系统。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实施了“上考下评”制,即上对下考核,下对上评议。上对下的考核主要是县对乡、乡对村、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对上的评议主要是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有关乡村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

  奖惩系统。考评结果与乡村两级干部的工资、奖金、评模受奖、提拔使用紧密挂钩,有奖有惩、赏罚分明。对被考评为“差”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诫勉、降职、免职等处理。

  为了把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行下去,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领导的措施。市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乡村两级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对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县区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区五套班子成员实行抓好一个片、包好一个乡、蹲好一个村、树好一个典型的包乡蹲村责任制,并以市县乡三级书记党建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书记的头上,年终考核奖惩。各乡镇党委都相应地成立了组织机构,普遍建立了“一把手”责任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

  在落实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市委重点在“严”、“实”、“活”上下功夫、做文章,努力增强管理效果。严,即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严格管理,重点是严格控制编制职数,严格制定目标、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力求把乡村两级组织和干部管住、管好,不再出现软弱涣散现象。实,即管理内容力求实际、实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如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各县区针对大、中、小村和贫困、富裕村的不同情况,从干部职数、职责、待遇等方面都作出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定,使之既能被干部群众接受,又便于统一执行。活,即管严管实而不管死,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工作由被动为主动,由消沉为活跃。如农村党支部普遍推行的“两议三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议事会,村务、政务、财务公开),既调动和发挥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又激发了村干部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和为村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改善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农村工作的活力。

  我市农村实行规范化管理工作,虽然时间不长,但初步形成了一套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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