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者是否违法?这种人是否属于消费者?

如题所述

一、知假买假不算违法,只要购买商品的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条件,在销售者知假卖假的情况下,消费者知假买假,销售者的行为仍然构成欺诈。

  只要购买商品的人符合消费者百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条件,在销售者知假卖假的情度况下,消费者知假买假,销售者的行为仍然构成欺诈,销售者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在销售者举证证明消费者知假买假是故意为之的情况下,销售者的行为仍然构成欺诈,但由于消费者购买商品主观上存有故意,所以,销售者智承担欺诈无效内的法律后果,双方容返还财产,销售者不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3倍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å¢žåŠ èµ”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çŸ¥å‡ä¹°å‡æ˜¯ä¸å±žäºŽæ¶ˆè´¹è€…的。

   æ‰€è°“消费者,它的定义就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理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又或者是最终产品使用者。根据法律的依据,消费者是有法律法规来保护的,而且不管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必须要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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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为生活消费而购买的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惩罚商家的欺诈行为。而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由于其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牟利,并非生活消费,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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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3

知假买假者不违法,不属于消费者。

所谓消费者,它的定义就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理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又或者是最终产品使用者。根据法律的依据,消费者是有法律法规来保护的,而且不管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要讲诚信。

在这个问题上,国家也会出台政策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且开始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以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2个回答  2022-01-1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规定》第三条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假买假”和消费过程中买到假商品有一定的区别。“知假买假”是基于利益等因素的驱动、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购买的索赔行为,王海等“打假英雄”“打假专业户”即是“知假买假”的典型代表。从司法实践看,对王海等“知假买假”行为,有的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有的法院认为,在明知商品是虚假商品的情况下购买以获取双倍赔偿,不属于合理行使权利,不应得到法律支持。对法院的判决,无论法学界还是在审判实践中,都存在不同认识。其中,“以补偿性赔偿为原则,惩罚性赔偿为例外”的赔偿机制颇让公众“心寒”。其实,作为一种专业的打假行为,纵然“知假买假”是不正当的消费行为,也是“瑕不掩瑜”。

“公民应当合理地理解法律、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通过他人的违法行为获利。”很多商家及一些审判人员,习惯用道德标准来评价消费者,在他们看来,打假可以,但必须是免费的、义务的。倘若从中取利,则是动机不纯,违法悖理。其实,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正确理解“知假买假”的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应当放在相关的法律关系中考察。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立法目的,一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二是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而“知假买假”行为显然满足了“保护消费者,打击经济欺诈”这两点,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知假买假”的人也是消费者,他们不但为自己的生活消费需要在“打假”,也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消费需要“打假”。

进而言之,《规定》第三条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社会需要的是正常的商业道德,这种正常的商业道德就是要使每一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维持它,而不是靠极少数人的自我奉献、自我牺牲以及高尚的纯洁的“动机”来维持。换句话说,既然厂家、商家可以“制假造假”、“知假卖假”,消费者怎么就不可以“知假买假”呢?所以,尽管“知假买假”行为的动机可能有点不“道德”,但是,“两利相衡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只要“知假买假”行为的目的是举报、监督和净化市场秩序,并不存在敲诈勒索,就应当给予支持,乃至鼓励。只有当假货销声匿迹,商品经济秩序井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无虞时,“知假买假”行为也就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第3个回答  2022-01-11
知假买假者不违法。只要购买商品的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条件就不是违法行为。这类人也是属于消费者。
相关案例:
交汇点讯 10月2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男子陈某通过网购,买了一批滋补品和干果切片后发现,这些商品存在问题,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0倍赔偿。一审法院在审理时认为,陈某疑似是职业打假人,故意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事后,陈某将该案上诉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并表示:“即使知假买假,购买人仍可主张十倍赔偿。”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宿迁中院认为,即便是基于索赔动机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购买人亦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生产者、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在没有证据证明陈某购买食品是为了将该食品再投入市场获取利润的情况下,应认定陈某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中的“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而不需要鉴别陈某购买案涉食品是否以获取惩罚性赔偿为目的。陈某有权要求该公司按照货款十倍金额向其赔偿86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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