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在中介处签订了三方合同,买方交付了定金,可以通过和卖方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双方在中介处签订了三方合同,买方交付了部分定金(剩下的部分以欠条形
式存在),后买方认为中介有诱导买方并在介绍房屋过程中有不实信息的行为,但是
没有实质证据。目前定金在中介手中。我想请教的是:1,这部分定金应该归谁所有?
2,买方是否可以通过和卖方协商,解除该合同并要回这部分定金?3,如果买卖双方
达成协商,解除合同的话,买方与中介的欠条是否一并解除?4,这部分定金应该由买
方与中介讨要还是由卖方讨要再转给买方?

1、定金归买方所有,合同如果成立可将定金转为预付款,如合同不成立原因在于存在欺诈、根本不能履行等情形不能成立,则采用双倍法则,中介将一倍的定金予以支付并返还定金。
2、当然可以。
3、当然可以。
4、定金合同主要看主体双方是谁,一般都是中介与买方签订的,当然是去找中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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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8
当然可以,就是定金可能会损失较多,好好谈谈吧。
第2个回答  2011-10-28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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