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早已缴纳,银行贷款已办结放款,房产证也已下来了,现在在我手中。

可是屋内一直留存有他人物品,中介已联系原屋主数次未果。而我现在急要装修入住,请问这些物品我可以随意处置吗?直接扔出去可否?法律有这方面的条例吗?请大能赐教!

那就是你们还有最后一步的交房还没办理。
交房时要业主结清前面产生的各种费用,物业、水电、煤气等。然后还要办理水电气及有线电视的更名。这样以后才没什么麻烦。
这个时候,你会拿到钥匙,及时换锁,如果原房东的物品不自己清理走,可视为自愿丢弃。你可以随便处理。
你这个事,找中介就行,联系双方交房这是中介的责任。并且你当初的三方买卖合同上,应该有明确的交房时间,以及过期违约条款,好好看看。
如果实在着急拿到房子,那就给中介压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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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4
  从法律角度说:产权属于你,若卖方超过合同中约定日期还不给倒房子,你有所有处置权、想咋办就咋办;从现实说,找到中介、让中介拉走处理吧~
  依据房地产法
第2个回答  2014-07-04
建议楼主可以把东西放到中介公司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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