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员工间相互恋爱或结婚,两人中就必须有一人离职,这是一些“白领”公司的规矩,或有明文,或虽不成文而众所周知。如著名的软件公司用友公司,就将这种规定写入了公司的内部制度。这种规定合不合法?详细分析!
这种规定是许多企业都有的
但是国家法律绝对没有如此规定
也就是说这是企业私设的霸王条款
对于现在的就业问题
导致许多白领阶层对于找到好工作非常珍惜
不惜接受公司的许多非人性化的霸王条款
但是这种情况在医院里并不多见
因为在医院里 ,医医恋和医护恋的比例非常高
而且还可以很好配合对方的工作
但是在企业里公司却对这种情况很排斥
我个人只能说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但是这种情况是霸王条款
为什么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我想是大多数的公司在长期的调查中都会发现
夫妻俩同在公司工作时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我个人不知道这种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但是既然那么多公司愿意顶着这种压力做这种规定
我想其中还是有一些道理的
因此事情应该从两方面来考虑
我非专业人士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希望不要误导楼主
但是国家法律绝对没有如此规定
也就是说这是企业私设的霸王条款
对于现在的就业问题
导致许多白领阶层对于找到好工作非常珍惜
不惜接受公司的许多非人性化的霸王条款
但是这种情况在医院里并不多见
因为在医院里 ,医医恋和医护恋的比例非常高
而且还可以很好配合对方的工作
但是在企业里公司却对这种情况很排斥
我个人只能说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但是这种情况是霸王条款
为什么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我想是大多数的公司在长期的调查中都会发现
夫妻俩同在公司工作时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我个人不知道这种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但是既然那么多公司愿意顶着这种压力做这种规定
我想其中还是有一些道理的
因此事情应该从两方面来考虑
我非专业人士 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希望不要误导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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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9
就算写入了内部制度,这制度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而且你必须明白,对于不合法的规定,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第2个回答 2010-04-19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表述不行,但是如果禁止夫妻同部门任职或者不能是上下级,则属于“回避”的规定,是合法的。
看问题还是要全面
看问题还是要全面
第3个回答 2010-04-19
不合法又怎样呢,昨天看到什么万科什么鸟公司也是这种规定。
鄙视。GP条例。
严重鄙视,这种不人道的条例。
鄙视。GP条例。
严重鄙视,这种不人道的条例。
第4个回答 2010-04-19
违法与否,要看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写入了相关条款。如果写入了,就表示员工在加入公司之初就接受了这一条件,一旦员工“内部婚恋”,公司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出这样的离职条件,则公司无权解聘员工,因为“内部婚恋”并不在《劳动法》规定的几种企业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中。
也有律师指出,禁止员工相互恋爱是公司予以干涉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至于要求结婚的员工必须有一人离职,即使有合同约定在先,也仍然是违法的。
此外,企业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变相地干涉了婚姻自由,因为它将员工结婚和就业对立起来,迫使其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也有律师指出,禁止员工相互恋爱是公司予以干涉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至于要求结婚的员工必须有一人离职,即使有合同约定在先,也仍然是违法的。
此外,企业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变相地干涉了婚姻自由,因为它将员工结婚和就业对立起来,迫使其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