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内阁和清朝的军机处有何相似之处?

如题所述

 明朝的内阁在一定时期是有决策权的,是可以决定国家政务的,明朝的内阁首辅在某种程度上是行使相权的,比如著名的张居正,通过和司礼监太监的勾结,实际上是行政权集中于一身的地位。像万历那样几十年不上朝,国家政务都靠内阁去打理。

  而清朝的军机处则纯粹是一个秘书机构,军机大臣只是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决策,决策权都在皇帝。

  制度是一方面,清朝皇帝勤政、明朝皇帝懒惰也是一方面的因素,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那么勤政,内阁的权利就小多了。

  明代的内阁大学士以六部尚书和曾任经筵讲官的来兼任,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明朝大学士的官衔,始终是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明代内阁大学士的品级虽然只有五品,但内阁还算是国家的正式官署,成员是有品级的国家官员,其任免是有规章制度的。

  而军机处在编制上只是一个临时机构,类似今天的某某领导小组、某某办公室,而非一个正式机构,其成员无品级,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内阁大学士,还可以勉强称为国家大臣,而军机大臣则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书。

  拿张居正来举例,大臣给皇帝上奏章,还要给内阁报一份,一式两份,到了清代则不然,只有给皇帝的一份,军机处只是皇帝的秘书机构,经手就完了。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中国向来的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

  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军机大臣,名义上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讲,并不是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

  全国中外各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这不是全国政治,一切都变成秘密不再公开。

  明代还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当宰相。宰相废了,而宰相的职权则由皇帝兼。只是宰相做错了,须负责。皇帝做错了,可以不负责。除这一区别以外,明代制度还是和过去大体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这一限度。唐宋诸代的诏敕,宰相一定要盖章,没有宰相的章,就不成为诏书。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秘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内阁制又大大进了一步。

  因此,军机处的设置可以说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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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7
因为军机处是皇权急剧膨胀的产物,是雍正皇帝为了加强皇权统治和削弱臣权的手段,所以说是机处比内阁能更进一步加强皇权。
军机处

清初沿明旧制,“章疏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到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因西北用兵,往返军报频繁,内阁距内廷太远,皇帝不便亲授机宜,故在这年元月,在内廷设立军机处,其全称为“办理军机事务处”。初设时名为“军机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名办理军机处。

军机处是分割内阁之权,所以说它是“内阁之分局”。军机处在清代统治了180余年,成为大政所出的宰辅之区。它的体制特殊,职官简炼,有官而无吏。它的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军机章京办理。
军机处初设时,所掌仅限军务。《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序》说:“初只承庙谟商戎略而已。”但以后事权逐渐扩大,以至军国大计莫不总揽。其具体职掌有如下几方面:

一、负责皇帝下达谕旨的撰拟和参预官员上报之奏折文书的处理。
二、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决的,或交军机处议奏,或密议,或交军机处会同关系衙门议奏。特交的,由军机处查议其可否,密拟办法上奏;会同议奏的,或由军机处主稿,或由所会衙门主稿,临时酌定。

三、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军机大臣审理拟定,或由军机大臣会同三法司审拟。军机大臣可在军机处提讯,也可使用刑讯。应刑讯时,选用内务府公所或于步军统领衙门进行。凡秋审案件,军机大臣也参预。

四、重要文武官员之任免及各部尚书、侍郎、各省总督、巡抚、以至道、府、学政、关差、盐政以及驻防将军、都统、驻各边疆地区之领队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的补放,均由军机大臣负责开列应补人员名单,交皇帝选择任用。遇科考,也由军机大臣开列主考、总裁名单,奏请皇帝选用。复试或殿试,军机大臣负责核对试卷、检查笔迹或任命阅卷官。

五、考查行军之山川、道里与兵马钱粮:凡有行军,军机处根据有关图书,考查山川险要,道里远近,如系边远地区,图书中没有记载的,要考查新旧档案并加谘访。应用的兵马、钱粮,则由户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门取简明确数备查。遇有皇帝查讯的问题,即时呈递。

六、军机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钦差”身分,往各地检查或处理一些政事。

军机处的设立,是清王朝对中央行政机构的一次重大变革,表现出清代前期政治制度高度集权的趋向。军机处成立以后,逐渐代替了清建国以来所依靠的满洲亲王,贝勒参预议政的制度,废除了议政处;同时也削弱了内阁参预国政的权力。军机处以“君权附庸”的地位,成为凌驾于内阁及各部、院之上的全国政务的总汇机关,军国大计,无不总揽。
第2个回答  2013-09-17
内阁和军机处都是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一般的国家大事如战争之类都应由他们讨论拿出方案,最后由皇上决定,一般小事也直接由内阁军机处直接处理 ,不用上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7
都是决定重大事情的场所
第4个回答  2013-09-17
都是决策的机构不过都得听命于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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