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条新闻 二次创作的作者要求除某网站以外的地方不得使用他所创作的二次作作品 原作者是否有权要求他撤销这个决定?
二次创作是否有独立的版权?
还是说二次创作的版权需要依附原作?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格权以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财产权。
他人在改变、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变、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在法定合理使用范围内(一般以教学、科研等非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次创作在法律上即是对原作品的改写或改编,使用原作品就必须要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给其一定的报酬。若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即侵害了原作品的著作权,除非该二次创作是在法定合理使用范围之内。
二次创作的作品拥有版权,即拥有对改写改编后所形成的新作品的著作权,但前提是该二次创作未侵犯原作者的著作人格权,并且已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其报酬。
如果在法定合理使用范围内以教学科研等非营利目的的二次创作,可以不经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亦不支付其报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