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N+1怎么解释

请问一下 工作半年之后 无过错糟到公司解雇 ,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是一个月还是二个月工资 ,谢谢

适用N+1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情况下解除合同,N指补偿金月数工资,1指一个月代通金。虽然都是月工资,两者内涵不同。N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1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上个月月工资。基本都是夸年度的。1,无过失。N: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2,有过失,但不足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仍应按1,处理。3,有重大过失,可以依39条解除合同,无须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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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8
适用百N+1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情况下解除合同,N指补偿金月数工资,1指一个月代通金。虽然都是月工资,两者内度涵不同。N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过去12个月平均工问资,1的月工资是解除合同前上个月月工资答。基本都是夸年度的。1,无过失。N: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2,有过失专,但不足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仍应按1,处理。3,有重属大过失,可以依39条解除合同,无须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第2个回答  2010-03-23
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但是前提是你不书面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已经书面同意那么视为用人单位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只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接触劳动合同,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首先,N+1是很早以前的说法,N代表工资的基数对应的工作年限的换算。
其次,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你工作半年以上,应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
法条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23
你好,我是北京的劳动维权人士,IT从业10年,维权从业也是10年,认为:
申请仲裁吧。应该是2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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