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遗诏的起草如何看明朝皇权与内阁的关系吗?

如题所述

在明朝初期,朱元璋设立内阁,内阁有披红的权利,也是对上报的奏折草拟出一份初步意见,这就等于内阁在大事中虽没有决定权,但有参与权,好比奥运精神,重在参与!后来在内阁中出现一位权臣叫做张居正,张居正当时又有批红权,又有决定权!可以看出内阁分担了一部分皇权。随后老朱又改组锦衣卫,监管地方。后来又出现东厂西厂这样的特务机构。比较出名的大太监魏忠贤,号称九千岁,在朝中也是一手遮天!在明朝的锦衣卫、内阁、西厂、东厂这些相对于有权力的部门间接的分割了皇权!

明朝即使中央集权相对集中,但是老朱也保留了一些约束皇权性质的制度,比如设立事中,明朝皇帝诏书下送六科后,事中认为有违失或不当之处时,有权对之进行打回或者驳正。清朝虽然也设立事中,但对皇帝的旨意无权更不敢封驳和打回。

明朝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皇帝的遗诏一般都应该由内阁首辅来起草。由于内阁有“代言之司”和“出纳帝命”的职责,所以,内阁的头等大事便是起草遗诏。

不过,内阁起草遗诏的时候,虽然有批红权的司礼监在场;但它们一个是皇权的秘书,一个是皇权的家奴,在这个时候,它们已经不是相互制衡,而是要利益妥协、相互配合了!由此可见,内阁在起草遗诏的过程中,对后来的皇权影响非同小可!



由内阁起草遗诏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内阁可以把他们自己的思想和以后国家的大政方针都写在遗诏里面,然后让继任者去实施。


不过,明朝的皇权也是非常会玩制衡的,尤其是明成祖改进了这个内阁制以后。无论是司礼监还是内阁,其实,它们都不是国家法定的行政机构。即使皇帝几十年不上朝、不亲政,但皇权却岿然不动!其中的奥秘,就是皇权虽然不能触碰内阁制度,但皇权随时都可以干掉首辅或阁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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