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北宋和明朝如何解决君权和相权矛盾

如题所述

  你好
  唐朝,北宋和明朝统治着为防范相权过重的威胁,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唐:三省六部制度 权分三部,防止权臣独揽大权,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宋:二府三司制 即:

  1.设置枢密院 瓜分丞相军权

  2.另设中书门下 瓜分丞相行政权 后来还设置参知政事 进一步瓜分行政权

  3.设置三司(度支 盐铁 户部) 瓜分丞相财政权

  宋初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职权被一分为三。中央虽设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长官不经特许不得管理本司事务,成为闲职。实际权力归属“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又称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以同平章事为长官,多由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担任,无定员。此外,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行政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与政事堂合称东、西“二府”。“三司”(户 部、盐铁、度支)主管财政,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构成最高辅政机关。

  宋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两省侍郎改为参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复参知政事。此外宗、宁宗、理宗都曾设“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由老臣或权臣担任,处理军国大事,位高宰相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

  明:这个最厉害,直接废除丞相制度

  首先从宰相的发展说起。宰相从实际上的事无不统,单一职事官,发展成双宰相,再出现副宰相分权,太尉分军权,再到宰相为虚置或不设,由他官兼任,如录尚书事为真宰相的出现,后又发展成三省长官为真宰相的出现,宰相制度发展成群任制,还没完,在进一步剥夺,正长官虚置或不设,副长官为真宰相,还没完,由职事官发展成兼衔任差制,如唐后期不加同平章事,参预机务,参知政事等的不为宰相.后又出现三省变一省,两省虚置(如宋)等情况,到明洪武废左右丞相(此相与秦汉已不可同日而语了),建内阁,实际这内阁基本上无相权,内阁无行政权,哪儿来的权大???自己明皇帝的不争气,才出现了明的特殊相权:本官+兼衔+任差的模式,
  本官是原居何职,如礼部尚书等等,此有规定,不得太低,兼衔:殿阁大学士,如建极殿大学士等,有高低不同,之后是要成为宰相最重要的就是任差:让你行宰相权: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文渊阁是当时的办公地点.不任差,即使有殿阁大学士衔也不是宰相.具体查明史等资料.错误难免!!不同的本官与不同的兼衔的组合产生出地位不同的宰相,因此有首辅和次辅等分别,此和宋的宰相制度类似!!!
  因此,从制度上内阁无权,只是后期有反复,只是人为造成的!!

  为加强“吏治”,秦朝,汉朝,唐朝和明朝统治者又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

  秦:郡县制

  汉:设置刺史 颁布推恩令

  唐:通过科举制选拔官吏

  明:设三司:都指挥司 布政司,按察司 设立东西厂特务机构.

  主要的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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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3
唐:三省六部制度 权分三部,防止权臣独揽大权,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宋:二府三司制 即:

1.设置枢密院 瓜分丞相军权

2.另设中书门下 瓜分丞相行政权 后来还设置参知政事 进一步瓜分行政权

3.设置三司(度支 盐铁 户部) 瓜分丞相财政权

宋初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职权被一分为三。中央虽设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长官不经特许不得管理本司事务,成为闲职。实际权力归属“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又称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以同平章事为长官,多由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担任,无定员。此外,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行政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与政事堂合称东、西“二府”。“三司”(户 部、盐铁、度支)主管财政,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构成最高辅政机关。

宋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两省侍郎改为参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复参知政事。此外宗、宁宗、理宗都曾设“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由老臣或权臣担任,处理军国大事,位高宰相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

明:这个最厉害,直接废除丞相制度

首先从宰相的发展说起。宰相从实际上的事无不统,单一职事官,发展成双宰相,再出现副宰相分权,太尉分军权,再到宰相为虚置或不设,由他官兼任,如录尚书事为真宰相的出现,后又发展成三省长官为真宰相的出现,宰相制度发展成群任制,还没完,在进一步剥夺,正长官虚置或不设,副长官为真宰相,还没完,由职事官发展成兼衔任差制,如唐后期不加同平章事,参预机务,参知政事等的不为宰相.后又出现三省变一省,两省虚置(如宋)等情况,到明洪武废左右丞相(此相与秦汉已不可同日而语了),建内阁,实际这内阁基本上无相权,内阁无行政权,哪儿来的权大???自己明皇帝的不争气,才出现了明的特殊相权:本官+兼衔+任差的模式,
本官是原居何职,如礼部尚书等等,此有规定,不得太低,兼衔:殿阁大学士,如建极殿大学士等,有高低不同,之后是要成为宰相最重要的就是任差:让你行宰相权: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文渊阁是当时的办公地点.不任差,即使有殿阁大学士衔也不是宰相.具体查明史等资料.错误难免!!不同的本官与不同的兼衔的组合产生出地位不同的宰相,因此有首辅和次辅等分别,此和宋的宰相制度类似!!!
因此,从制度上内阁无权,只是后期有反复,只是人为造成的!!
第2个回答  2010-04-03
1、隋唐时期:隋文帝确立三省六部制,唐太宗完善。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2、北宋: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参知政事(副相)(设正副宰相削弱、正副枢密使(掌握军权)等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且高官大都由文人担任。

3、明朝:朱元璋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第3个回答  2010-04-03
第一条回答的太长,如果简略的回答,就唐朝实行了三省六部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朝除了三省之外又设置了二个官,一个枢密使,有调兵之权;二是参政执事,分政权。其实都是副宰相。明朝直接把宰相这个职位给废了!
第4个回答  2010-04-03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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