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哪几章讲法,哪几章讲术,哪几章讲势

如题所述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主要反映在《难势》、《难三》、《定法》、《扬权》、《有度》等篇中。在韩非看来,商鞅治秦只讲"法",不讲"术";申不害只讲"术",不擅"法";慎到片面强调"势",这都是不全面的,"皆未尽善也"。只有把"法"、"术"、"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切实可行的。他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定法》)"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在"法"、"术"、"势"三者之间,"法"是根本,"势"是基本前提,"术"是执行"法"的必要方法。他列举"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说明"势"的重要,又列举"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说明"法"的重要,"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相辅为用。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两篇中。

  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了客观物质性的内容。他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解老》)在这里,韩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理者,成物之文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这就是说,"道"是万物的总规律,"理"是区别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

  "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所以客观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韩非对《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说:

  "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

  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德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事物内在的本质决定了事物的性质。所以韩非又说:"身以积精为德,家以资财为德,乡国天下皆以民为德。"

  (《解老》)在"道"和"德"的关系问题上,韩非主张"德"是"道"的功效。他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同上)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两者不能割裂。韩非对道和德的解释,涉及到了一般和特殊这对哲学范畴,它标志着人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又有了飞跃,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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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初见秦第一
存韩第二
难言第三
爱臣第四
主道第五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扬权第八
八奸第九
十过第十
孤愤第十一
说难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奸劫弑臣第十四
亡征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备内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饰邪第十九
解老第二十
喻老第二十一
说林上第二十二
说林下第二十三
观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体第二十九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
难二第三十七
难三第三十八
难四第三十九
难势第四十
问辩第四十一
问田第四十二
定法第四十三
说疑第四十四
诡使第四十五
六反第四十六
八说第四十七
八经第四十八
五蠹第四十九
显学第五十
忠孝第五十一
人主第五十二
饬令第五十三
心度第五十四
制分第五十五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
“势”相结合的理论 要具体说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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