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二 概括宋代理学对三纲五常的认识

如题所述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最早渊源于孔子。何晏在《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中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这种名教(名份与教化)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封建社会时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压抑、扼杀人们的自然欲求,产生了消极影响。

但今天三纲五常的积极方面-----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积极作用:如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

“纲”具有“模范”的意义,在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君为臣纲”就是说上级是下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mini ipad移动硬盘拍立得百度书包级的模范,“夫为子纲”是说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夫为妻纲”是说丈夫是妻子的模范。模范具有带头和示范的决定作用,是主导的方面。赋予“三纲”以“模范”和“示范”的意义,说明在“三纲”的伦理关系中,主导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当家作主”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在“君臣体系”、“父子体系”和“夫妻体系”中,“三纲”体现了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这个“纲”,就难免出现互相推委、彼此扯皮、责任纠缠不清的问题。有了“三纲”,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就会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纲举目张,事半功倍。董仲舒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孔子把伦理道德的“仁”、“礼”观念看成是一种无社会现实各领域结构关系、无历史发展抽象绝对化地政治存在就是片面地社会存在观念,期望“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就不是可实践的社会指导思想,孔子一生抱负终成遗憾就理之所以了,在失去了应有可能的观念依据的人本体的现实存在,往日伦理关系中的人本体已不是应对新的、伦理形式的代表本体。

一句话,“三纲”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三种人际关系,如何处理这三种基本关系就成了伦理学的首要问题。“三纲”是客观存在,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三纲”,如何正确处理“三纲”关系。

由此可见,作为儒家传统伦理基础的“三纲”依然是处理现代人际关系的根本大纲,无法废除,也不能废除,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完善,使其适应于现代社会的需要宋明理学的三纲五常中对于现实社会仍有些可以借鉴的。即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其中也有糟粕。对待传统文化,主张“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要使之于社会主义相适应。简言之,批判继承。

“三纲五常”是人类世界迄今为止,较为先进、科学的社会秩序和人类行为准则的精要。其中,对“五常(仁、义、礼、智、信)”的认可,我们坚信无论任何种族、国家、宗教的人们都不会提出异议,因为,这些内容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是做人的;做一个好人的基本准则。仔细观察、分析,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团体间;乃至种族间;国家间,产生矛盾、冲突,基本都是违背了“五常”理念。

然而,对“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看法,而今的人们有些异议。因为,许多人很肤浅地从中看到有强权、专制意识,缺乏所谓民主、自由精神。实际在“三纲”理念中始终体现着人类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精神。其中,“君为臣纲”体现的是世界各国现行政体“中央集权制”的核心精神;“父为子纲”体现的是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必须具有优良的上行下效的学习精神,和严谨教育体制;“夫为妻纲”这一理念就更不为现世之人所接受,原因是没有对其中意义深刻领会,“夫为妻纲”的根本宗旨是让家庭和睦;让作为社会“肌体”基本“细胞”能够正常运转。一个家庭总要有一个家长,当然是无论是“夫”还是“妻”,虽然,事实上大多和睦家庭的家长多为“夫”来担任,但是,原则上为了家庭和睦、兴旺还是能者多劳,“妻”为家长者也不胜枚举,最有代表性的如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武则天”,其“夫”唐高宗李治就倚重“妻”的才干治理大唐,以至于他临去世之时还是下旨由其“妻”主持天下大事。由此可见古代人是怎样理解和灵活应用“夫为妻纲”这一理念的。

因此,任何国家、社会不能正确应用“三纲五常”理念,大则政体混乱,国之不国;次则社会混乱,民不安生;小则人伦败坏,家破人亡。最后需要说明,这个世界凡是有关人类行为准则的理论、理念,都不能十全。因此,儒家提出“中庸之道”。绝对的“三纲”必然走向强权、专制;绝对的“五常”也与迂腐相仿。所以,无论多么先进、科学的理论、理念都需要人们用智慧,因势利导地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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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8
材料二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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