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与议会制有何不同,两种体制下总统权力有何不同

吉尔吉斯坦似乎在转制。

总统制有四个特征:第一、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第二、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第三、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总统选举与议会选举分别进行,国会中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第四、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代表国家如美国。议会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国家元首通常是仪式性职务,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政府首脑的权力来自议会(即国会)的支持,代表国家如英国。

总统制和议会制最大区别在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间的关系。总统制实行严格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分别产生,各不统属;而议会制不实行严格分权,行政机关由立法机关产生,政府向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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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8
凭借我极少的政治知识简单讲一下就是
总统制 基本总统拿主意 他就是老大
议会制 总统就是拿来当摆设的 事情由议会决定
第2个回答  2010-06-28
在总统制国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有的甚至实行独裁。美国、印尼、菲律宾、埃及以及拉丁美洲的不少国家实行总统制。
在议会制国家,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是象征性职位,真正行使行政职权的是总理(或称首相),如德国、意大利、印度、新加坡、以色列等。
在半总统制(又称双首长制)国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不同国家不尽相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如法国、俄罗斯、大韩民国、“中华民国”等也可视为半总统制或与半总统制类似。
在委员制国家,委员会主席(总统)在法律上与总统制类似,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其权力及地位都不比其他委员高,如同议会制下的元首。实行这一制度的只有瑞士一国。

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通常由选举选出,是行政机关的首长,独立于立法机关。属行政机关的政府只向总统负责,总统有权任命和解雇而无需经过议会,因而有“总统制”之名。一些总统制国家(例如美国)的国会可决定是否赞同主要官员的任命、讨论候任人是否合适,但没有权批准或否决任命。任命后的主要官员不必向国会集体负责,与内阁制的问责不同。

议会制(又称内阁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可能只是国家的象征行政首长,理论上拥有行政权力(所以英国的政府称为女王陛下政府,即理论上政府是属于君主的,而不是议会的)。事实上,宪制经历渐进的演变,由首相领导的内阁行使实际权力,并向国会负责。首相从议会中选出,得到议会的支持。议会有权着首相和内阁成员辞职或解散国会。因此,政府代元首处理行政事务,但问责于国会。但议会制下的国家元首往往保留若干传统以及宪制特权,例如英女王在现行英国君主立宪制当中具被咨询权、褒奖权及警告权。此外,英国首相还必须每周会见女王,汇报政务以及咨询女王意见。在一些特殊问题上,女王甚至会行使其警告权。而这种每周会面是十分正式且严肃的。对首相来说,与女王的会面可能要比接收下议院质询更加重要,因为首相给女王的汇报往往更加详细、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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