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央企成立控股公司,原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们是一家央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现子公

又成立一家由其控股的服务公司,要求我们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请问:如果签,应该签怎样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不签,怎么办?

第一,如果你不同意,又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是不能强制你与新公司签订的(当然,现在的单位肯定会找出一些合法的理由跟你解除)。第二,与新公司签订后,与原来的公司劳动关系算是解除,过去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新公司以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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