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郡县制是怎么选拔官吏的呢?

如题所述

秦朝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后,主要采取军功、保举、征辟、纳赀、考察晋升等方式选拔官吏。
(1)以军功行赏。秦朝的建立主要靠武力征服,统一六国后,其官吏的主要来源是以前在战斗中立有军功的武臣。
(2)保举。即推荐制。秦在统一以前就是一个执行推荐制度最好的国家。一个人如果有才能,经过别人的推荐和国君的考察,只要国君认为合适就会给予很高的官职,甚至一个平民百姓一下子就可以升迁到很高的尊位。
(3)征辟。征辟就是聘用,朝廷通过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那些有名望、有道德或有一技之长的人士作为顾问、或委任政事。叔孙通就是通过秦始皇招聘而成为博士的。
(4)纳赀。纳赀就是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粮食和钱财可以给以适当的官爵,一般是国家大量需要钱财时才这样做。不过,在秦朝这种行为发生的为数不多。
(5)考察制。秦朝对官吏实行考核制度,凡地方官通过一年的上计,朝廷便掌握了每个官员的功业大小,再根据功业的大小给予奖励和惩罚,三年一大考察,凭借考察的结果或升迁、或罢黜、或留任,朝廷作出统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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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8
首先就是世爵制:秦朝的二十级军功制度。这个不用废话了,拿人头来核算官爵吧。然后就是从贵族和门阀中任用一些人。
其次是推荐。这个主要是针对比较高的官阶。综合被推荐人的知识、德行、能力、谈吐、外表等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授官。
对于低级官员的选拔,除了军功外,主要方式有:
征辟:就是国家大概每隔四到六年公开聘用一些官员,符合条件的自己去报名也行,别人推荐也行。皇帝私人有时也根据具体需要随时聘用一些人员。所以才有大量的士人给别人当门客或滞留在各国首都的馆舍里等着人发掘自己。
纳赀:就是向国家缴纳一定的钱粮,或者派人完成一定的劳役来提升爵位,从而获得低等官职。这种做法在秦汉时代比较流行。比如湖北荆州出土的著名西汉湿尸“楚人遂”,这个人就是相应国家号召,自己出军粮并自己派人运输到北方前线,靠此功绩晋升爵位到第九等的“五大夫”级,获得了可以任职低级官吏的资格。
任命:刺史、郡守、县令都有权任命一些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小官吏。比如刚才说的那个“楚人遂”,就是县令任命来收税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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