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为什么还无法挽救大清朝呢,原因有哪些?

如题所述

克罗齐有一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我们今天重温百年前戊戌的往史,无论怎样力求客观,终不能完全不受当前经验的暗示。本文的重点在重新理解戊戌维新最后失败的一幕,并非对变法运动作全面的评论。

戊戌维新百年来不断激动着读史者的遐想。辛亥革命以后,不满意中国乱象的人常常发出一种慨叹:如果戊戌维新像日本明治维新一样地成功了,中国也许早就顺利进入了现代化的建设历程。这种感慨是很自然的,但也隐含着一个历史判断,即认为戊戌维新未尝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由于“革命”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退潮,渐进的“改革”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改革”与“革命”不是互不兼容,而是延续不断的一系列的体制变动。革命中的暴力恐怖只有毁灭 秩序的负面作用,决不应再受到我们的继续歌颂。

中国自然也参与了这一新的思潮,于是 80 年代以后“改革”的正面涵义又重新被发现了。在学术思想界,戊戌维新的评价因此也发生了变化。李泽厚和刘再复的对话录——《告别革命》——在这一方面是有典型意义的,无论各方面评论家对它作出怎样的解释。他们显然惋惜戊戌维新没有成功,终于使中国走上了暴力革命的道路。

照一般历史分期,戊戌变法似乎自成一独立的阶段,其前是同治以来的自强运动(或称之为洋务运动),其后则是辛亥革命。我现在对这一分期发生了疑问。如果把变法局限于戊戌这一年之内,则所谓变法一共不过延续了三个多月(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而且除了无权的皇帝颁布了一些主张变法的诏书以外,毫无实际成就可言。这不可能构成历史上一个发展的阶段。

但若以甲午战败后康有为创办强学会(1895)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概括戊戌变法,则戊戌变法事实上只是同、光“新政”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不过因时局的紧迫而突然尖锐化了。正因如此,康有为变法的号召才能立刻获得朝廷和地方大吏的热烈反响。不但北京的光绪帝与翁同飨、徐致靖等在中日和议后(1895)立即筹划大规模的变法,外省如张之洞、刘坤一、陈宝箴等人都热心赞助康有为组织强学会和办报的活动。

其中,陈宝箴且在 1895 年任湖南巡抚后进行了全面的地方改革计划并聘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当时辅助陈宝箴的地方官如黄遵宪、江标等人也都“以变法开新治为己任”。因此湖南的变法成为全中国的模范,戊戌维新在理论上是由康有为领导的,但其实践的基础则是由湖南变法所提供的。

同光以来地方性的、局部的和技术性的长期改革,在甲午战败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危机,即如果没有涉及基本体制的全面改革,则自强运动已陷于停滞不进的困境。康有为适在此时提出“统筹全局”的变法,自然受到自强派领袖人物的普遍支持。甚至李鸿章在政变后也表示:康有为关于全面变法的主张正是他自己数十年来想做而未能做到的。

所以,戊戌变法中有“历验世务”的一源是极其重要的,使我们认识到戊戌变法并不是完全出于康有为一派的提倡,而同时也是自强运动本身的必然发展。这样看来,我们与其把戊戌变法看作一单独的历史阶段,不如把它看作是自强运动的最后归宿。这样的解释比较更合乎当时的实况。但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的历史作用并不因此而有所减低,他们“画龙点睛”的功绩仍然是不可否认的。

现在让我借用现代的经验来进一步阐明戊戌变法的历史曲折。

第一,戊戌变法毫无疑问是针对中国传统体制提出了全面改革的要求。其中如开国会、定宪法的主张已完全突破了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上面已指出,这一全面体制改革的要求并非突如其来,而是从以前自强运动中的局部变法一步步逼出来的。可见,基本体制的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经发动,便如危崖转石,非达于平地不止。

第二,80 年代中期,也出现了两股来源不同的改革力量:一股是党政内部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各级干部。另一股力量则来自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学生。他们是理想主义者,接受了许多刚刚引进的西方观念和价值,因此像康有为一样,以激昂的姿态提出“全变”、“速变”的要求。但是他们的基调也仍然是“变法”而不是 “革命”。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很多。依我个人的看法,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1898 年旧历三月康有为在北京召开保国会,声势极为浩大,引起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据梁启超说,当时最有力的反对口号便是御史文悌所上长折中“保国会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这句话。可见在守旧派眼中,变法即使有利于中国也将不利于清王朝的统治。这是戊戌变法失败的总关键。

但清王朝是满洲人建立的,因此国家与王朝之间的利害冲突最后终于集中在满汉之间的冲突上面。戊戌变法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满族统治集团忽然警觉到:无论变法会给中国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为此而付出满族丧失政权的巨大代价。

围绕着戊戌变法的激烈政争决不可单纯地理解为改革与守旧之争。最重要是当时满族统治集团本能地感觉到,决不能为了变法让政权流散于被统治的汉人之手。开国会、立宪法则必然导致满人不再能控制政权,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当时并不排满的汉族知识分子对这一点也看得很清楚。限于篇幅,姑举 1901 年孙宝薇读魏源〈进呈元史新编序〉的按语为例。魏〈序〉说元朝之盛超过汉、唐,既无昏暴之君,又无宦官之祸,仅仅因为最后一朝“内北国而疏中国,内北人而外汉人、南人”便“渔烂河溃而不可救”。

这里必须从现代观点重新理解一下清王朝的统治结构。用传统的语言说,清王朝是所谓“异族统治”,日本史学界则称之为“征服王朝”。这种描写大体上是合乎事实的,但今天的读者则未必能一见即知其特征所在,尤其是与汉族王朝在结构上的区别。

以中国大陆的流行语言表达之,我想应该称之为“少数民族的一族专政”。这不只是名词之争,而涉及胡汉王朝之间的一个根本区别。这个中国史上的中心大问题,这里自然不能详作讨论,姑且以明、清两朝为例稍稍说明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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