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和罢免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主要区别是,意思不同、基本解释不同、引证解释不同,具体如下:

一、意思不同

1、弹劾

指立法机关对政府高级官员违法失职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

2、罢免

指立法机关对于任期未满的违法失职人员用投票方式免去其行政职务。

二、基本解释不同

1、弹劾

①、君主时代担任监察职务的官员检举官吏的罪状。

②、由国家专门机关(如国会)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2、罢免

①、免除官职。 

②、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

三、引证解释不同

1、弹劾

《晋书·阮孚传》:“尝以金貂换酒,复为所司弹劾。”

白话文:“曾用金貂换酒,又被有关部门弹劾。”

2、罢免

廖仲恺《三大民权》:“这一试真利害, 北京根深蒂固的几个大官也就罢免了,政府对于欧洲和会的约也不敢签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弹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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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9
弹劾:指由法律或宪法设定的,当享有特别权利(或豁免权)的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法官等有特定的违法行为(如叛国,腐败或与其职业道德不相符的行为等)时,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的一种程序。罢免:1.免除官职。2.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所以弹劾一定有过,罢免一定不被喜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30
在台湾,如果弹劾“总统”须由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案联署,经全体“立委”(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能送交“宪法法庭”由“大法官”裁决,一旦被判弹劾确定即须立即解职。
而罢免“总统”仅需由全体“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案联署,经全体“立委”(表决采取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能送交经台湾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才通过而且针对一任“总统”只能提出一次罢免案。
这就是罢免和弹劾的区别(仅针对台湾,别的地方是不是这样就不懂了)。不知道我这样的回答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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