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不承担债务咋办?

我开珠宝店的,股东为三个,现在他俩将黄金及现金卷走,他们要求退股,但债务不能让我自己担吧,我该怎么做?求你帮我!!

  一、如果你的珠宝店是正式注册登记为三个股东,那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财务承担责任。

  2、股权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其中投资股只能转让、继承与赠予,不得退股。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退出条件,当初怎么协议的就怎么退出。程序就是符合当初的协议情况下,带材料去工商局办理转让股权。

  二、依你所述,你的店应该不是公司制,而是合伙制,那适用《合伙企业法》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五节第40条等的相关规定,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关系,必须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其他二个股东必须承担。  

  1、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5、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6、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二个股东承担债务;如果能调解结案,那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