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是程序优先还是权利优先?

如题所述

你的问法有问题,程序对应的是实体,权利对应的是义务。程序优先才是真正的从更广的意义上保护人权。
我国处于从实体优先向程序优先的过渡期。但个人认为目前程序优先实现有两大障碍:一是一些发展滞后地区、基层的少数法官法制理念还很滞后。二是如今的一些民众法制意识不强,重典治国的思想泛滥,并且民意已经影响了司法(这两年这样案例特别多)。而普通民众只看实体,不看程序。所以如果哪个法官真敢程序优先于实体判案,肯定会被舆论的口水淹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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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26
实体程序一样重要,在中国法制史上面都是轻程序的,包拯审包勉就是明显的例子,在现今的法律实践中,如果程序法伤出现错误,其形成的法律就轮式可撤销的,没有程序就没有程序,没有程序就可能有枉法判决,没有程序就可能会冤枉好人。所以权利和程序时相辅相成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6
程序和权利一样重要!
第3个回答  2009-08-26
一般都重实体轻程序。
第4个回答  2009-08-26
我国程序方面现在很多做的不够,一般都是重实体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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