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和议会政治区别

如题所述

责任内阁和议会政治只不过是一种东西两种不同说法而已,其实是一样的内阁制政府是以内阁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称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以英国为例,议会是英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英王、贵族院和平民院三部分组成。而内阁和政府则是英国最高的行政机关,其中内阁是政府的核心,是决策机关。 内阁对议会要负连带责任,如果议会投票表示对内阁不信任,内阁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同时内阁首相也有权在他认为有利的时机主动地建议英王解散议会,举行大选,新议会选出后,对内阁仍不信任时,内阁也必须辞职。所以内阁任期实际上是不固定的,历届内阁平均任期为4年左右。
责任制内阁也称内阁责任制。
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根据英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递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制政府”。由于英国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党团领袖和多数党领袖数职,手中握有行政和立法大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的权力主要表现为控制下院立法程序。通过控制下院本党议员控制下院、宣布提前大选等;而作为政府和内阁的最高首脑,首相的权力主要表现为拥有各部大臣和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会议主持权、各项重大政策的决策权等等。 “内阁”是英文Cabinet的译名。原意为“内室”或“密议室”。某些国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政府的名称。在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阁是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单独组成,或由议会中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由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最初始于英国,有英王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在英王威廉三世时,枢密院与外交委员会已有内阁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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