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产生前后美国有什么变化

如题所述

1787年宪法强调加强国家权利,又在权利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的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其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

1787年宪法不仅对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而且对当今世界其他很多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都有借鉴意义。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采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利。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以代替过去松散的邦联。虽然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但新宪法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大为加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有利于巩固北美独立战争的成果,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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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13
1787年吧?

体现了所谓“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即三权分立。

从法律上结束了美国邦联制,使美国从邦联国家过渡到联邦制国家,巩固了国家统一,增强了中央政府(联邦政府)的权利。

消极方面是保留了南方奴隶制度,带有种族歧视色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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