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如题所述

肖志坚1,2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30074;2.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南京210016)

摘要 在当今信息时代,地质信息服务已成为各国地质工作的战略重点,本文就目前国内外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在服务政策、服务基础和内容、服务体系、服务技术和水平等方面进行充分对比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加强我国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希望能对完善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抛砖引玉之作用。

关键词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对策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是地质工作价值的具体体现,是地质调查机构存在的依据。地质成果信息是指在地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本、图表、声像、实物、数字代码等形式的资料和数据,它是对地质生产过程及成果的真实记录[1]

地质成果信息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已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其服务也已成为各国地质工作的战略重点[2]。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阶层对地质成果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地质信息中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日益被社会各界所共识。然而面对社会需求的日益增长,如何发挥地质成果信息的作用,如建立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网络化的地质成果信息服务体系已成为地质成果资料管理的首要任务之一。

1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涵及目标

地质成果信息服务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信息服务对象(团体、组织或个人)、信息服务提供者(团体、组织或个人)、信息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类别和相应的有形产品)和信息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是服务的接受者,服务提供者是服务的实施者,服务内容是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信息产品,服务方式即服务的手段。这4个基本要素是任何一项信息提供服务都不可缺少的[3]

全面、全方位实现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是地质资料管理的核心和目标。自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建立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地质资料的信息共享就成了地质资料管理的首要任务。其最终目标是逐步形成以社会化服务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化建设为手段,以政府所属馆藏机构为重点的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体系[4]

然而,目前我国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无论是其基础建设、运行机制、服务资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还是服务手段上都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需要。本文正是基于此点,通过对国内外地质成果信息服务的现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进一步的对策和建议思考。

2 国内外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现状分析

2.1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分析

国外: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诸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均制定有信息公开法,并明确了政府是地学信息的最主要生产者,规定由地质调查机构生产的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外,凡属政府投资所获取的信息资源,即自地质调查机构成立以来积累的信息资源均为全社会共享,必须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实现共享是全社会实现信息共享的主要前提,向公众传播政府部门生产的信息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律义务,同时,了解和获取政府信息是社会公众应有的权利。

由此可见,欧美发达国家有一套较完善的地质成果信息服务的政策体系,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信息发布、服务方式、价格体系、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和运行管理等系列政策。

国内:地质成果信息服务主要是由相关保密法或规定来确定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应的地质成果信息服务规定来确立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

综上所述,我国在地质信息服务政策上与欧美发达国家是有差距的,主要表现在:①地质成果信息服务政策不配套,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特别是在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协调和服务管理等方面。②相关政策对地质成果信息服务的内容限制太死,缺乏系统的服务价格体系。而发达国家的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①由信息自由法保证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外的所有信息应提供,如区域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地球物理、水文地质、地质灾害、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环境、地质科学知识等,甚至包括大比例尺(1:1 0000)的地形、地质等各种地学图件。②服务形式多样,这些国家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中,有的可以通过网络下载,也可以到指定的商店购买,也可以电话、E-mail、传真订购,一些信息通过期刊、年度报告等形式提供服务。③服务的电子成果格式及载体丰富,电子成果格式包括ASCII文件、PDF格式文件、Bentley微软工作站格式(.DGN)、ARC/INFO输出格式(.E00)、Arc/View图形格式(.SHP)、MapInfo交换格式(.MIF/.MID)、MapInfo格式(.TAB)、小波压缩格式(.ECW)、标签图像文件格式TIFF等,成果载体有纸介质、塑料介质、光盘、磁盘等。除此之外,还提供应用软件、在线信息处理、加工及定制服务和培训等。

我国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从服务资源基础上并不逊于国外,甚至部分还胜于国外,诸如我国的基础数字化产品已基本形成,其涵盖的范围与上述发达国家基本一致,但在区域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全国化探数据库和区域水工环地质图空间数据库等方面已超越上述国家。然而从服务内容和形式上目前还主要限于:纸质资料的借阅、复制服务;目录服务、部分地质数据的元数据服务、小比例尺地学图件及少量数据库数据的查询浏览或下载;信息处理与咨询服务等。

综上所述,国内目前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差距表现在:政策对信息服务的内容限制太大,网站上可提供在线服务的有实用价值的专业信息非常少。

2.2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分析

国外:地质信息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形成了多层次、多部门联合服务机制,包括不同层次的政府机构、研究与教育机构、地调局内部不同的部门或重大项目、代理或增值代理等,并且建立了较完善的协调机制(包括机构、信息、政策等)。

国内:地质信息服务上目前也是采用多层次、多单位提供服务,但均以独立的资料管理部门为主,各自独立提供服务(如全国地质资料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地质资料馆、中国地质调查局专业地质资料馆、行业地质资料馆、省级地质资料馆等)。

由此形成的主要差距表现在:①信息服务基本是传统信息服务;②基本上没有代理与增值服务;③服务站点分散,相互之间缺乏机构、信息、政策协调机制。

2.3 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技术和水平分析

国外:在服务方式与技术上主要有:①传统与现代服务方式并行,后者发展迅速,所占比重越来越大;②支持网上的信息查找、浏览、下载、处理、定购和付费,支持基于Web服务的一站式服务等;③支持WebGIS、Web服务等新技术、支持互操作及相关系列标准等;④信息服务的技术不断进步,网站设计不断完善;⑤内容的实时更新与维护。

国内主要有:①传统与现代服务方式并行,传统信息服务方式为主;②数据库数据的处理与提供基本上采用离线方式,基本是一个数据库一个系统;③支持部分信息的网上查找、浏览、下载等。

由此形成的主要差距表现在:①信息服务技术相对简单;②网站内容的更新与维护机制不完善。

3 提高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对策

3.1 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标准

自1999年数字国土工程实施以来,地调局已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地质调查信息化的相关技术标准,但这还远不能满足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特别是相关信息共享的技术标准还比较薄弱,诸如信息服务的专业分类体系标准、数据交换系列标准、基于Web的信息服务系列标准、成果表达系列标准等。地质信息相关服务标准是顺利实现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和技术支撑,应尽快完善。

3.2 加速地质成果信息服务共享平台的搭建,尽快实现基于SIG 的地质成果信息一站式服务的构架

SIG(空间信息网格)是“一种汇集和共享地理上分布的海量空间信息资源,对其进行一体化组织与协同处理,从而具有按需服务能力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5]。它是一个连接空间数据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处理工具和软件,以及用户分布的网络化环境。

网格的工作平台是Internet。网格由门户(Portal)和结点(Node)组成,门户是用户网格入口和交互界面,网格的基本单元是结点,结点就是部署数据或服务的逻辑单元,结点之间是对等关系,结点间的资源均衡由特定的结点处理[6]

SIG具有如下主要特征:海量空间数据的管理能力;高性能计算与空间信息的处理能力;空间资源广泛的共享能力;集成现有系统的能力;分布式协同工作的能力;支持异构系统互操作的能力;适应动态变化的能力[7,8]

综上所述,基于SIG的地质资料一站式服务体系架构将各个地质资料服务机构作为结点并相互对等,且各结点的信息发布和卸载通过监听服务发现并进行注册和注销。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地质资料服务机构相互独立,信息缺乏协同等信息孤岛问题,并通过统一的服务窗口获取标准的服务,实现了地质成果信息的一站式服务。

3.3 加强信息资源的积累和综合集成

有了地质资料一站式服务体系框架,还必须要有信息资源做保证,必须加大信息资源的积累和综合集成的投入:

(1)加快原始资料的数字化建库进程。

(2)完善已有数据库维护与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库信息的现势性和可用性。

(3)加强系统与信息的整合与集成,实现数据库之间的有效关联。

3.4 完善相关服务政策

政策是实施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依据和保障,有了制度的保障才有服务的保障,因此尽快完善相关服务政策是全面提升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核心。完善服务政策应从两个方面进行。

(1)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诸如服务机构及协调机制;服务标准、内容和要求;信息共享和约束机制等。

(2)服务价格政策:尽快制定信息产品的定价原则和详细的分类价格。发达国家均研究制定有明确的信息定价原则及标准。而我们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公开的信息服务统一分类价格。

3.5 完善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全面实现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的基本保障。建立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共享服务、服务社会”的基本原则,构建由全国地质资料馆与专业地质资料服务中心、区域地质资料服务中心和省级地质资料馆3个层级的全国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联合行业地质资料馆形成由多层次、多部门联合提供服务的全国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

3.6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地质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必须要有基础设备和人才做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应包括馆藏基本设备的投入(如存储设备、数字化服务设备、数字产品加工的软硬件等)、数字资料馆的建设等。

随着地质成果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对地质成果资料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以往的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管理的需求,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学、地质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知识。这就需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二是注重引进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现实工作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尚武,杨东来,李景朝等.中国地质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差距及对策[J].中国地质,2007,34(3):730~736.

[2]姜作勤.地质工作信息化的若干问题[J].地质通报,2004,23(9/10).

[3]马智民,杨东来,李景朝等.主要发达国家地学信息服务的现状与特点[J].地质通报,2007,26(3):355~360.

[4]尚武.完善地质资料档案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考[J].中国矿业,2006,15(5):22~24.

[5]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基于SIG的资源环境空间信息共享与应用服务研究报告[R].北京:2005.

[6]肖志坚,左爱利,班宜忠等.基于空间信息网格(SIG)的矿产资源评价[J].地质通报,2006,25(5):630~638.

[7]唐宇,陈荦,何凯涛等.空间信息栅格SIG框架体系与关键技术[J].遥感学报,2004 ,8(5):425~433.

[8]Data Grid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EO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grid)[R].EO WP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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