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 中书门下之印 的意义

如题所述

吉林省出土发现过两方“中书门下之印”,一方是辽代的遗物,另一方是金代的遗物;二印为铜质,在铸造形制上基本相同,印面近正方形,通高5至6厘米左右,印背皆有一覆斗状层台,台上有一长方形柱柄;而印面印文都是阳文汉字九叠篆,印文布局作两行排列,辽印的叠篆笔画略简,金印的文字笔画则叠曲得复杂一些。上图即是金代的“中书门下之印”。 “中书门下”是政府的议事机关;三国曹魏开始设中书省,西晋又设门下省;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称为侍中;中书省和门下省都是秉承君主之意,为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重要机构。隋唐时,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同为最高政务中枢,一般由中书省做出决策,经门下省审议,然后交尚书省执行。由于负责起草决策的中书省和担任审议批驳的门下省时常发生矛盾,后来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进行议事,这就是“中书门下”。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唐初宰相经常在门下省议事,把议事的具体地点叫做“政事堂”。永淳二年以后,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从此“中书门下”就成为宰相们处理政务、商讨国家大事的地方。 五代十国时期,官制基本承袭唐代,也设有“中书门下”机构;宋、辽、金,这种机构仍然存在。再以后,元废门下省,明废中书省,到了清代则以军机处代替。虽名称各异,但职权略同,都是政府的首要机构。 这方金代“中书门下之印”,1983年出土于吉林省舒兰县白旗乡嘎呀河古城附近,此城为金代古城,在这里还曾出土过宋代钱币和金代的铁器、瓷器,从地望上看,这里当属金上京路管辖。此印是金代的重要官印,对研究金代官制、官印形制,以及补证旧史之不足,提供了难得的重要实物资料,是一件十分珍贵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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