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入何栏目?

请问受托代销商品需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吗,如果可以列入那应列入何栏目呢,并请说下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处理,现行会计制度业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参考资料:http://acc.netbig.com/acc3/acc31/1557/20000913/64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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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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