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同,工作了8个月,公司突然说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要求给我调岗,我不同

,就说要离职,公司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还说是我自己的原因,给我调岗我不同意跟他们无关。请问他们这是违法吗?我写了离职申请要紧吗?

单位说你不能胜任工作是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的,不能随口说说的,如果单位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单位就不能单方面调岗,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退一步讲,即使你不能胜任工作,也应当是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由你自己提出辞职。单位以你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而且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代替提前通知。你自己千万不要提辞职,那样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而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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