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双方用公积金还款,离婚,房产证上为对方名字,再买房,是首套还是二套?

对方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双方用公积金还款(是对方的商业贷款,我以配偶的形势进行公积金还款),后离婚,房产证上为对方名字,现我要在别的地方买房,公积金已缴满六个月,但是要进行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我想咨询下,这样在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记录是,我算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谢谢!

离婚后 财产判决 你有房屋产权吗 如果有 那么 买房子是2套房 贷款也是按2套房算
只要曾经用过组合贷款 以后贷款都按2套房算的
如果 你现在 一商业贷款 肯能还有一套的可能 组合贷肯定不行追问

购房合同是对方的名字,房产证也是对方的名字,
而且贷款以前的是完全商业贷款,只是采用公积金还款的形式

追答

不是很清楚 如果你确定 你以前没有过 公积金 贷款 那么现在用 可以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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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3
购房合同是对方的名字,房产证也是对方的名字,但是你公积金有还款记录可能会查出来,如果法院判决财产分割这个房子没有你的份应该可以拿去证明房子归对方了,这样应该是可以算一套的。
第2个回答  2013-05-03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对方的,离婚后如果你们没有进行资产分配,追究的情况的话,你在买房应该算是一套房,具体的你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他们的解答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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