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对员工太克扣了,不想再那儿待了,交接了手续后,经过公司同意后才走的,结果开年要工资不给,说是我自己走的,硬是不给工资,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工资,我也是一个刚毕业大学生,都没有生活来源,急需要回我的工资。。。谢谢大神的帮忙了。。。
只要拿出你在那上班的证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可以,比如上班发的劳保工作服上岗证考勤卡在你原公司工作的记录或同事证明,还有你工作时肯定也没上保险吧,这都可以成为投诉的理由,赔偿也会多一点追问
都是电脑操作,当时说好了工作交接后,过完年给工资,结果年后不给工资了,日常工作都在办公室电脑上面,我这儿没有,同事可以证明。
追答那就直接找劳动局的人去你们那做调查,先施加一定压力没准你们公司就怕了J
追问我是一个学生,劳动局会管我们这些小人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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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7
1.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要保留,如公司厂证,工资条等证据。
2.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工资。
3.公司未和你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
2.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工资。
3.公司未和你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4-17
保留好你在那个公司上班的证据,然后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