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工作内容变更和工时变更

我朋友是酒店人事专员,平时上班时间是8:30—17:00,酒店现要将她的时间调成9:00—14:00 16:00—20:30,工作内容变更为上午做人事部的事,下午去餐厅帮忙,而且今天通知她的,2日后执行,撇开工时增加的问题,就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的变更,这合法吗?她能拒绝这样的工作变更吗?怎么办?注:我朋友她不想改变原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如果因为她拒绝以上变更而被辞退,该怎么办呢?
注:她工作了3个半月还没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的调整要举证起来比较不容易的,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八小时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另外就是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朋友支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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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6
如果你朋友和该酒店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做专职的人事工作,现在酒店要调整你朋友到餐厅帮忙,须先进行协商,否则,你朋友有权拒绝。
如果因为拒绝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追问

注:她工作了3个半月还没签订劳动合同

追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调岗,如果你朋友不去,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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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06
没签劳动合同分二种情形,一种是单位不愿签,一种是本人不愿签,前者的话,应当从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罚单位发双倍工资,如果是后者,单位没责任,可以不受处罚。

单位如果增加员工的工作时间,应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且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但是,如果单位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对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员工,比如餐厅员工,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有权利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实际表现,适当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这是合法又合理的,员工如果不愿意,经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15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作内容变更和工时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4个回答  2012-12-07
当然可以拒绝的 只要你的合同期限还没有到都可以拒绝 变更的话就得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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