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分为四个地区 ,那首相是怎么选出来的?

还有英国女王又是怎么选出来的,那四个区不都有自己的国王吗?怎么就她做大佬?
还有他跟俄罗斯是一样性质的吗?

英国首相选举方式:

    首先是由下议院选举,大选的基本制度是简单多数选举制,即根据一党所占有的议员数量。如果一党拥有绝对多数的议员,则此党将组成下届政府,该党领袖将要成为首相。(英国主要是工党、保守党以及自由民主党三个政党)

    议会选举结束后,国王(或女王)召见多数党领袖,邀请他出任首相并着手组阁。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

    如果没有任何党派拥有绝对多数席位,则合计拥有绝对多数席位的两个或多个政党将组成联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党党魁将成为首相;或者单独一党成立政府,并通过与其他党派非正式的联盟和协议而得以延续。

英国女王不是选出来的,女王王位是世袭制的,女王没有实权,只是象征意义的国家元首。英国国家最高领导人是首相,这是由人民选举的。

扩展资料:

英国首相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简称联合王国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

英国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缩写PM)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现任首相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英国内阁的首脑。按惯例由英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后 ,1714 年德意志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他因不懂英语,不谙英国国务,1717年起停止参加内阁会议。

1714年,英国女王安妮驾崩无嗣,在乔治一世的前面还有五十位血缘关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贵族,但他们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国王位。

乔治一世则是血缘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贵族,所以根据1714年的遗嘱继承英国王位,称乔治一世,成为汉诺威王室的第一位国王,也是一个母语是德文,而且无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国王。他敕命辉格党领袖罗伯特·沃波尔为内阁首领,自己并不出席内阁会议。并从此开创了英国君主不出席先例,会议改由国王令一名亲信大臣主持,成为了英国首相制度的开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国首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2

首相是由四个国家的人民(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直选出来的。

英国女王不是选出来的,是继承来的。英国女王不仅为英国国王,也同为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许多其他国家的国王。实权很少,多为象征意义。

英国是议会制选举的民主国家,俄罗斯是半专制国家,不是同一性质。

扩展资料:

英国首相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简称联合王国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国政府首脑,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

英国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缩写PM)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任命后正式成为首相。现任首相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参考链接:

百度百科-英国首相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27
①。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是由大不列颠岛上的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及爱尔兰岛东北部的北爱尔兰以及一系列附属岛屿共同组成的一西欧岛国。

联合王国由四个国家联合而成,分别是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和威尔士。英国采用议会制,政府所在地为伦敦,但是同时拥有其他三个国家级行政机构分别位于贝尔法斯特,加迪福和爱丁堡。

②。
联合王国(United Kindom)的历史发展以英格兰王国为核心,逐次并入威尔士公国、苏格兰王国和爱尔兰王国。目前联合王国的领土包含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
1535年,英格兰王国以《联合法案》合并威尔士公国,再以《1707年联合法案》合并苏格兰王国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再以《1800年联合法案》合并爱尔兰王国成为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自由邦脱离联合王国,但北爱尔兰留下。1927年,改名为爱尔兰共和国,并沿用至今。
===========================================
(一)征服威尔士
中世纪时候,威尔士由许多地方公国分别统治,几乎没统一过。当英格兰受到诺曼人侵入时,威尔士人也南进接邻英格兰的边界地区,在当地和威尔士东部建立一些贵族统治。威尔士北部和西部则逐渐统一在 Llywelyn the Great 等人之下。
1282年,英格兰王爱德华一世征服最后一个威尔士北部和西部的威尔士公国[1],两年后以《罗德兰法令》(Statute of Rhuddlan)确立自己在该地区的统治。1301年2月7日,他为了平息当地威尔士人,册封其出生于威尔士的儿子为威尔士亲王(后来继任为爱德华二世)。此一将威尔士亲王头衔封给英国君主长子的传统,至今持续实行。英王室直接统治这块地区,故称之威尔士公国(1284年—1536年)。该公国之外的威尔士东部和南部地区,仍然不受英王管辖。
1535年,《联合法案》完成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统一,划分后者为13个郡[2],并规定英格兰法律通行全威尔士,英文为其官方语言。大部分威尔士人因此无法担任政府公职,但可以派代表参与英国国会。
===========================================

(二)合并苏格兰

苏格兰原是独立王国,不受南方邻居英格兰统治。苏格兰气候较恶劣,相对贫穷。苏格兰和法国的“老同盟”(Auld Alliance)关系,向来使英格兰相当紧张,企图离间苏格兰和天主教法国。苏格兰宗教改革派利用此一天主教新旧教派的矛盾,迫使旧教的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退位且逃亡英格兰,最终于1587年2月8日被当时的英王伊丽莎白一世处死。其子詹姆士六世继位,由新教的大臣摄政。
1603年,苏格兰詹姆士六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成为英格兰王詹姆士一世,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但两王国分立且各有议会。往后100余年中,双方在宗教和政治的差异仍大,时有对立竞争冲突,共通的王室也无法阻止。
1625年,查理一世继位。他以君权神授说扩大王权,与议会气氛紧张,进而发生战争。这场英国内战从1642年开始,至1649年以国王被处死为结束,国家进入英格兰联邦时期(1649年-1653年),克伦威尔成为护国公。新政权未得到广泛支持。克伦威尔死后,其子理查·克伦威尔受到军官和人民逼迫,重新召开父亲解散的议会。1659年,议会宣布君主制复辟。1660年,查理二世登基。
1702年,安妮女王继位,希望更紧密结合苏格兰。1706年,她公布联合法案草案,认真协商合并。但苏格兰内部激烈辩论,某些地区还相当排斥。反对者认为草案缺少利益方面的协议,必然会失败。苏格兰议会最后决议接受,主因是它已接近破产了。
安妮女王批准《1707年联合法案》,废止双方王国和议会,取代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和大不列颠议会,自己是首位大不列颠君王。议会设在伦敦西敏寺,内有45名苏格兰议员。两地从此可以自由贸易,但原有的制度习俗依然维持、法律仍旧分开、货币各自发行、苏格兰教会与英格兰教会也同时保留。该法案并计划改名两地为“北不列颠”、“南不列颠”,但由于无人使用而很快取消。
===========================================

(三)合并爱尔兰

英格兰王亨利二世展开对爱尔兰的征服,起因是诺曼人在爱尔兰取得了根据地。他们并非英格兰人,也不听从英格兰王命令。诺曼人理查·费兹吉伯特·克雷(Richard fitzGilbert de Clare,‘Strongbow’)是威尔士男爵,外号“强弓手”。他协助一位被驱逐的爱尔兰国王迪阿尔木德·麦克姆洛(Diarmuid MacMorrough)夺回其兰斯特王国(Kingdom of Leinster)。1170年,他占领都柏林。
亨利二世担心“强弓手”势力太大,就在1171年领军攻打爱尔兰,征服都柏林和附近地区,建成“爱尔兰领地”(Lordship of Ireland,1171年—1541年),交由其四子约翰统治。1199年,约翰继承其兄理查一世死后的王位,称号不变。他在都柏林设立议会,但只对“佩尔”(Pale)地区有律法权,自己掌控的地区也相当窄小。爱尔兰领地从此由英王直接统治。
1541年,爱尔兰议会决议建成爱尔兰王国(1541年—1800年),以亨利八世为统治者。但亨利八世想得到超越议会的权力,所以拒绝这头衔,隔年再自称为爱尔兰国王。两边的王位从此结合,类似1603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情形。16世纪另一现象是英格兰大力开发殖民地,其影响力遂更加深入爱尔兰。双方终于在1800年合并,但爱尔兰自由邦于1922年独立,北爱尔兰则留下。

③。
苏格兰(Scotland)首府:爱丁堡(Edinburgh)
威尔士(Wales)首府:加的夫(Cardiff)
北爱尔兰( Northern Ireland)首府:贝尔法斯特(Belfast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都:伦敦(London)

参考资料:

第3个回答  2013-02-27
首相是由四个国家的人民(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直选出来的。

英国女王不是选出来的,是继承来的。英国女王不仅为英国国王,也同为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许多其他国家的国王。实权很少,多为象征意义。

英国是议会制选举的民主国家,俄罗斯是半专制国家,不是同一性质。追问

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自己有总统啊?那是不是他们都得选一个自己的总统,再选一个首相啊?还有为什么英女王也是那些国家的女王??为什么?是以前女王还有实权时的遗留吗?

追答

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没有“总统”,就连全英国都没有总统,只有首相。国家最高领袖是国王。

英国女王也是部分英联邦国家的女王,是因为那些英联邦国家以前是英国领土,就像香港一样。虽然后来分别都独立出去了,但那些人民仍然非常崇尚英王,因为是英国帮助他们发展起来的。所以他们独立后仍以英王为国家元首,本国只有首相。这就是为什么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都没有“总统”的原因。

正如我之前所说,英王在英联邦国家的实权几乎没有,多为象征意义。在英国本土的实权要稍多一点,但仍是非常少的。不过她没有实权并不能减少我们对她的尊敬。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01
总理直接选举产生的4个国家(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的人。

英国女王不是选举产生的,是遗传的。英国女王,不仅为英国国王,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许多其他国家的国王。非常小的实权,大多是象征性的。

英国议会选举的民主国家,俄罗斯是一个半专制的国家,而不是同出一辙。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