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从汉至元中央官制的演变.

如题所述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但他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御史大夫,执掌全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的,也是副丞相。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门阀弟子继承,或推荐。(官员开始有品位) 隋、唐时期,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隋、唐建立科举考试制度,科举考试归礼部。宋朝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 关于御史大夫、御史台。西汉初御史大夫之官署称御史府。后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东汉称司空),御史之长由其副职御史中丞担任。御史中丞原在殿中兰台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历代沿袭,并有宪台、兰台的别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御史台是中国古代一种官署名。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元朝中央机构主要掌握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个部门手中。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为中书令,必以皇太子任之。皇太子兼职仅虚领其衔而已,实权则归之右左丞相。中书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元朝并设“十一行中书省”,作为中央统治地方行政的全权机关。以至于发展为后来的“省”。枢密院,专掌军务。枢密院建置之初,以皇子真金为院使,其下仅置副使2人,佥书枢密事1人。后员额有增减。元代制度,管军政及武器的官吏专由蒙古人任之。色目人已极少,而汉人、南人更是绝不担任。御史台,不仅“纠察百官善恶”,也有指陈“政治得失”的职责。下设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由殿中侍御史统领,主管纠察朝廷百官。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人,“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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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2
汉到南北朝都是实行九品中正制,也就是举孝廉。隋朝开始出现科举制度,元朝比较野蛮,废除了科举制度。
第2个回答  2013-03-02
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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