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人事负责人,因工作忙碌导致某位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我未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该员工也一直在公司上班,公司也一直按时支付每月工资。现在该员工找到公司,要求按照双倍工资赔偿。接近9个月的工资约75000元,请问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只是这个赔偿金额是全额还是部分得看公司老板了。哪怕赔偿也往往是通过扣除工资来的,而且每月扣除的比例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具体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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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5
按理来说,没签劳动合同补签就可以了,不过可以先详细的了解一下这位员工,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突然想找公司要补偿,可以直接找他谈谈话,也可以找他的直接上级或者同事们了解一下再做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