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我朋友在电子厂上班,他是在仓库工作,有时需要开叉车。今天开叉车卸货时,货物放下时,被一根弹起的铁棍打伤了嘴唇,自己掏钱去小诊所,缝了十二针,目前花了六百多,公司既然还要他上班。如果不能上班就需要请假,扣工资。
(签了劳动合同)
请问,上班出现工伤这种情况,公司具体应该怎么赔偿?(详细的说说)如果不赔,该怎么办?希望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说详细点,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0-06-07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所在单位3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没有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2个回答  2013-03-07
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第3个回答  2019-11-25
建议先做个工伤鉴定,这样也方便你日后索赔,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4个回答  2019-06-09
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单位应该赔偿,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5个回答  2013-07-15
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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