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设计费的账务处理。

我们是一家设计企业,主税为营业税,2012年设计费收入营改增到国税,之前会计处理外包的设计费时,收到对方开据的发票后借:制造费用,请问这个科目使用合理吗?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对外部单位收取设计费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不合理,制造费用等成本类是工业制造企业用的,应记主营业务成本。设计费是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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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1.不合理,应该作主营业务成本;2.应该主营业务收入
第2个回答  2013-03-18
我们是一家设计企业,主税为营业税,2012年设计费收入营改增到国税,之前会计处理外包的设计费时,收到对方开据的发票后借:制造费用,请问这个科目使用合理吗?——可以这么做。计入生产成本也可以。这个可以视同委托加工。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对外部单位收取设计费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对外部单位收取设计费是“主营业务收入”
第3个回答  2013-03-18
1.不合理;2.主营业务收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一般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后,支付设计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设计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后,支付设计费,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设计费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营改增后,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设计费,开出增值税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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