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用“恢复”而不是用其他如“加入”之类的提法?

如题所述

对于恢复,我认为有几层意思:A原来属于B,A后来不属于B,最后A又属于B。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以前从来不是联合国成员国啊!
对此,有人解释为,1949年以后,在国际上能够合法代表中国的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是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也应当移交,但中华民国没有这样做,这就叫“窃据”,所以1971年新中国是恢复合法席位。
对于这种解释,我仍然不能信服:如果按这个道理,我觉得应该这样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而不是“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以前何曾是联合国成员国了?请专家解释,另外,不要粘贴大量资料,对这段历史,我大致了解一些,只是不明白我国用“恢复”一词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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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1
因为早在解放前,国民政府已经代表中国加入联合国, 1972年,在中国的强烈建议和多数亚非拉国家的支持下,联合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并恢复合法席位不。
第2个回答  2020-07-15
咱也不知道,用获得,取得不行吗,恢复二字别扭的很,从49成立共和国到71年之间,从来都不是成员国
第3个回答  2019-12-23
这真是谁打赢了,谁说什么都对。其实就是取代,我党说是恢复,咱们跟党走,就恢复吧。
第4个回答  2013-06-01
我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席位被国民党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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