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如何理解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为什么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X&<h;vsS
  国家作为社会政治现象和组织实体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国家产生于氏族制度的解体过程中,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时,便产生国家。 q$DSwi.r~
  社会成员由利益一致、关系乎等发展为以不同的阶级地位划分并造成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与冲突,这是社会内部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发展的结果,当人类社会进入“青铜器时代”,在社会生产中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畜牧部落从农业或其它部落中分离出来,这就使得部分剩余生活品在氏族、部落间或个人间的交换开始进行,在生产关系方面出现了私有制并使社会第一次分裂为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同时,父权制家庭成为一种同原有的氏族对抗的一种力量。随着铁制生产工具在农业和手工业中的广泛应用,产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从而造成了奴隶制的巩固与发展。奴隶已成为田野和手工工场的主要劳动力;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经济单位,产生出富人与穷人的新的阶级划分;战争的经常化使部落联盟的军事酋长成为常设并逐渐成为世袭,军事民主制出现,它是氏族管理机关向国家管理机关转变的过渡形式。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随着交换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从社会中产生出专门从事交换的阶级——商人阶级,商业成为独立部门。这是对于国家产生“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造成了两个结果:第一,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币,从而使非生产者获得了统治生产者和其生产的新手段,财富更加集中于少数人手里,使自由民也按财富划分为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社会成员的分化达到十分剧烈的程度;第二,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和谋生的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造成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和社会成员冲突的加剧,特别是由于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的利害冲突日益尖锐化,原来在没有阶级对立的条件下产生而且没有任何强制力的氏族制度面对阶级冲突就无能为力了。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表面上居于冲突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冲突,使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于是氏族制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所炸毁。因此,恩格斯指出:“国家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摆脱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列宁则更明确地结论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这一论断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对于国家产生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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