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法规内容:《招标投标办法》第66调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分包管理办法》第7调规定,建设单位不的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工程管理内容:分包方不论是一般的分包方还是由业主指定的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方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总做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
以上两段内容是不是相矛盾,跪求高手赐教。
理论上为保证招标的结果公证,招标方当然不能指定分包方,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这种指定还是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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